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曾对公民申领保安员证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这被视为加入保安队伍的“敲门砖”。该条例规定,从事安保服务的公民,需要由所属保安公司组织前往公安机关采集图像、身高、指纹和血液样本,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库存档备查。
规范行业管理提高破案效率:
通过省公安厅审批和市公安局审核,拥有经营资质的保安公司,从事相关工作的保安员一律完成指纹等个人信息录入,正式纳入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已作出如上规定,但在实际招用保安员时,繁复细致的条规被往往简化为“只用提供身份证登记”,就能通过初步审核。采取降低标准招录并瞒报、少报的公司不在少数。高科技手段的辅助对缩小嫌疑人范围、提升破案效率显得尤为重要。采集保安人体生物信息不仅规范了行业管理,也为警方排查违法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科学依据。
信息全国联网严格保密:
人体生物信息采集后由公安机关保管,并不被保安公司或其他单位及个人掌握,不会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相关个人信息数据收集后将由公安机关统一录入“从业人员信息平台”。由于该平台为全国公安联网共享,即便出现行业内人员流动,招用当事人的保安公司都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查询。
据悉,组织保安员前往公安机关采集人体生物信息目前并不采取强制要求执行。不过,一旦有保安公司被查明招用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将被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并处一定的经济处罚。
保安服务业十条行为规范:
一、严禁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使用武装守护押运的车辆从事非押运守护工作;
二、严禁调动保安员参与阻碍执行公务、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挂靠、承包、委托、加盟等名义变相经营保安服务业务;
四、严禁保安服务公司超出《保安服务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
五、严禁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向服务区域外派驻保安员开展保安服务;
六、严禁保安培训机构向社会提供保安员派驻服务;
七、严禁娱乐场所自行招用人员从事安全防范工作;
八、严禁保安员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九、严禁保安员无证上岗;
十、严禁保安员酒后上岗执勤或酒后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