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保安员:
1、本职业保安员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个月以上。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保安员: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
2、取得依法成立的专业保安培训机构中级职业毕业(专业)证书。
3、军队退役人员、单位保卫员及其它相关安全专业人员、政法院校中专以上毕业者,愿意从事本职业的。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员: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依法设立的保安专业大专毕业证书。
3、取得大专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书。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保安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大专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4、取得硕士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师:
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